1、2型糖尿病≥8周
2、18岁≤年龄≤75岁,男女不限
(65岁以上患者需要综合评估,病程<10年、合并用药、并发症)
3、糖化血红蛋白≥ 7%且≤ 10.5%;
4、空腹血浆血糖<15 mmol/L
5、BMI ≥23 kg/m2
6、既往用药史(同时满足A和B)
A.8周前未使用过任何抗糖药物
B.1年内若使用降糖单药治疗且累计<12周;
1 、研究者评估导入期依从性差。
2 、已知或疑似对GLP-1R激动剂类药物或其辅料过敏;或对其存在用药禁忌症。
3 、1 型糖尿病或特殊类型糖尿病。
4 、筛选时或随机前收缩压(SBP)≥160 mmHg或舒张压(DBP)≥100 mmHg(允许合并降压药物治疗)
5 、筛选前6个月内患有下列心脑血管疾病者:失代偿性心功能不全(纽约心脏病学会 NYHA Ⅲ或Ⅳ级)、不稳定型心绞痛或心肌梗死、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史、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史或其他包括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在内的侵入性的心血管病手术史、缺血性或出血性卒中(腔隙性脑梗塞除外)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6 、筛选前有甲状腺髓样癌、多发性内分泌腺瘤病(MEN)2A或2B病史或相关家族史;
7 、筛选前患有恶性肿瘤病史(经过充分治疗或已切除的非转移性基底或鳞状细胞皮肤癌、宫颈原位癌或前列腺原位癌除外)或筛选时存在潜在的恶性肿瘤。
8 、随机前一段时间内(90天或前一种试验用药品的5个半衰期,以较长者为准)参加过任何药物临床试验(试验期间接受非安慰剂给药),或计划在完成本临床研究中的所有预定评估之前参与另一项临床研究。
9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其他不适宜参加本临床研究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