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介绍
项目用药:
UB-221(第三代抗IgE单抗)
适应症:
慢性自发性荨麻疹
试验分期:
II期
项目周期:
36周
患者补贴:
6400-9800(16次随访)
项目名称:
一项 II 期、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平行组研究,以评估 UB-221作为添加疗法在慢性自发性荨麻疹(CSU) 患者中的疗效,安全性,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
是否有纯
安慰剂组:
随访流程
入组标准

1、年龄≥18岁至 ≤ 75岁的男性和女性成人受试者。

2、体重≥50千克(kg)的男性受试者;体重≥45千克(kg)的女性受试者。

3、在随机化(第1天)时,受试者被诊断为抗组胺药难治性慢性自发性荨麻疹(CSU),定义为包含所有如下情况: 

①CSU 诊断≥6个月。 

②入组前任何时间存在瘙痒和荨麻疹≥连续6周,尽管在此期间使用了抗组胺药治疗。 

③随机化(第1天)前7天内, UAS7 评分≥16 且 HSS7≥8。 

④筛选访视日或第1天(随机化)时门诊 UAS≥4。 

⑤患者必须在筛选访视前至少连续3天接受用于 CSU 的抗组胺药治疗,并且必须于筛选访视日记录当前使用情况。

排除标准

1、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重大疾病史(CSU 除外)或重大临床状况。

2、可能混淆研究评估和结果的任何其他慢性瘙痒相关皮肤病(例如,特应性皮炎、大疱性类天疱疮、疱疹样皮炎、老年性瘙痒等)。

3、经明确定义的除 CSU 以外的慢性荨麻疹症状潜在病因。包括内容如下: -CSU 患者不应患有以一定的相关方式影响其日常症状的诱导性荨麻疹,包括但不限于人为性-、冷性-、热性-、日旋光性-、压力性-、延迟压力性-、水性-、胆碱能-或接触性荨麻疹。 -可能出现荨麻疹或血管性水肿症状的疾病,例如荨麻疹性血管炎、多形性红斑、皮肤肥大细胞增多(色素性荨麻疹)和遗传性或获得性血管性水肿(例如由于 C1 抑制剂缺乏引起)。

4、存在药物反应伴嗜酸粒细胞增多和全身性症状(DRESS)综合征、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SJS)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TEN)史。

5、研究者判断在筛选访视前1年内存在严重心血管或脑血管疾病史。

6、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参与研究的患者具有存在重大安全性风险的 ECG 异常史或当前 ECG 诊断异常。

7、受试者存在药物滥用史或重度饮酒史。重度饮酒定义为筛选访视前30天内,相同场合下连续5天或5天以上饮用5杯或更多杯含酒精饮品(例如:≥60盎司/1700mL 普通啤酒25盎司/700 mL 葡萄酒;7.5盎司/213mL蒸馏酒 。

8、筛选访视时血小板计数<100,000/uL。

9、在筛选访视时存在肾病和/或血清肌酐值>1.5倍正常值上限(ULN)。

10、筛选期间确认实验室肝检查值异常(天门冬氨酸转氨酶[AST]和丙氨酸转氨酶[ALT]),且>3.0倍正常值上限(ULN)的受试者。

11、筛选访视时,受试者粪便虫卵或寄生虫检查结果呈阳性;如果寄生性感染治疗后再次粪便检查结果呈阴性,则可考虑进行重新筛选。

12、筛选访视时,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检测结果呈阳性或丙型肝炎抗体检测结果呈阳性。

13、筛选访视时, HIV 检测结果呈阳性。

14、筛选访视时,结核病试验结果呈阳性。

15、妊娠期或哺乳期(breastfeeding/lactating)女性。

16、对任何单克隆抗体、研究药物或试验用药品配方(例如,组氨酸和海藻糖)或其它药物的过敏或速发严重过敏性反应史,研究者或医学监查员据此认为禁止参与本研究。

17、对抗组胺药(如非索非那定、氯雷他定、地氯雷他定、西替利嗪、左西替利嗪、卢帕他定、比拉斯汀)或任何成分有禁忌或超敏反应。

18、在使用方案禁用药物/程序的受试者。

项目中心
北京市: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广东省:
广东省皮肤病医院
江苏省:
苏北人民医院
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研究所)
江西省:
江西省皮肤病专科医院
辽宁省: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山东省: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一附属皮肤病医院
陕西省:
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上海市: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上海市皮肤病医院
四川省: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云南省:
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报名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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